工傷保險辦事指南
1.如何查詢工傷保險參保繳費信息?
參保人可通過以下渠道自助查詢:
?。?)請登錄福建省12333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使用“閩政通”APP中的“社保服務”模塊進行查詢。
?。?)關注“福建社?!蔽⑿殴娞?,在“服務大廳”相應模塊中查詢(支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信息查詢)。
2.職工個人要交納工傷保險費嗎?
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來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3.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限要求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所在單位應當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J定申請表;
?。ǘ┡c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ㄈ┽t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ㄋ模┢渌C明工傷事故的相關材料。
5.工傷職工什么時候、怎么申請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6.職工工傷后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經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工傷職工的近親屬應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7.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工傷職工在醫療機構診治的材料。工傷職工在醫療機構診治的材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療機構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治療、檢查檢驗情況等材料。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于穩定狀態,確定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8.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時限有何規定?
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本人,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送達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時間規定是參考民事訴訟中的送達規定作出的,目的是盡快將結論送達有關方面,使工傷職工盡可能快地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
9.對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怎么辦?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10.什么是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非因工受傷或因病等原因,導致職工本人存在勞動功能障礙、生活自理障礙、喪失勞動能力情形,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用人單位、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的申請,組織勞動能力鑒定醫療衛生專家,根據國家制定的鑒定標準,進行的技術性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是工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非因工傷殘或因病職工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重要依據。
11.勞動能力鑒定的國家標準是什么?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是一個科學性、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國家標準,它直接關系到工傷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勞動能力鑒定制度的公平公正。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具體分為適用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適用非因工傷殘或因病職工的《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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