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審計局關于第十一屆海峽青年節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的審前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和中共福州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我局將對第十一屆海峽青年節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就地審計。為了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主要內容:第十一屆海峽青年節財政資金總體安排情況;第十一屆海峽青年節工作辦公室對資金的核定情況;市財政實際預撥各承辦單位的情況;各單位的實際開支情況;各單位開支的真實合法情況;各單位核銷費用等情況。
二、審計時間: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三、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ㄒ唬┎粶视杀粚徲媶挝缓蛡€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ǘ┎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ㄈ┎粶蕝⒓颖粚徲媶挝缓蛡€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ㄋ模┎粶世脤徲嫻ぷ髦さ膰颐孛?、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ㄎ澹┎粶世脤徲嬄殭喔深A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粶氏虮粚徲媶挝煌其N商品或介紹業務。
?。ㄆ撸┎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ò耍┎粶氏虮粚徲媶挝缓蛡€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四、投訴電話:0591-83367954。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
福州市審計局
2023年10月18日